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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原始标准税率
 
 
适合行业及原始标准税率介绍[最新]
行业
营业税
企业所得税[2008年开始执行]
个人所得税
咨询业
5%
2.5%
(微利企业为2%
申报
业带征
6%
广告业
4.5%
其它服务业
3.6%
饮食业
4.8%
建筑、装潢、安装
3%
2%
物流
3%
查帐征收
3%
行业
增值税
企业所得税[2008年开始执行]
个人所得税
生产、加工、
修理修配
小规模纳税人
6%
1.75%
(微利企业为1.4%
申报
一般纳税人
17%
贸易
小规模纳税人
4%
一般纳税人
17%
其它服务业包括: 
     建筑设计,模型设计、制作,景观设计,建筑监理;展览展示,会务、礼仪服务;货代;知识产权代理,商标代理;人才服务,职业中介服务,教育培训;会计、审计、评估、代理记账;中介及信息服务等
        新的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开始执行,2007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对部分行业的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下调。从2008年1月开始,企业所得税计征方式和税率有所调整,营业税不变。调整后的税率见上表。所得税主要变化:
        1、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%,微利企业按20%执行。高新技术企业按15%执行。
        2、制造业、建筑、装潢、安装业和贸易类的企业所得税(带征)有所下调,但上海暂时还没有执行。
       3、员工工资、薪金可以税前全额扣除;招待费只能抵扣60%。
       4、个人所得税依然查帐征收,股东分红按20%征收个人所得税。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带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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