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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年专注于高端离岸服务
于香港地产市道兴旺时,据悉就有不少人透过成立海外公司用作炒卖房屋。由于物业转让时,只须要将公司股份转至新股东即可,此举可大幅度减少印花税开支;再者,由于海外公司的股东多为不记名,税局追查时亦增加困难。不过近年税局的审查已见严谨,除留意股东身份之外,亦会向银行查询公司开户时的户口人资料,以便追讨其应缴的利得税。
  
有部份企业,会透过本身公司与其海外公司进行交易,利用高报进口、低报出口货物方式,以减低税务开支,并将可观的盈余保留在海外公司。另外,亦曾有台商于海外接受客户定单,并将货单转予海外子公司,透过子公司下单予大陆生产,子公司从而扮演着中间贸易商的角色。由于海外子公司不受大陆外汇管制,故可以在台湾银行的境外分行开户,以便处理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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